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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30日   作者:包头3658商城_365bet娱乐场平台_365bet中文版管理员    来源:包头3658商城_365bet娱乐场平台_365bet中文版    【字体: 】   阅读:

        一、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部门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4号),设立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为主管水行政的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全区性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自治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全区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区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区重要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盟市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自治区立项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牧区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全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盟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承办自治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自治区水利厅机关设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科技处、建设与管理处、水土保持处、农牧水利处、水资源处、水政与安全监督处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截至2015年底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水利厅机关行政编制67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3名、总工程师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24名(12<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各1>12副)。

        列入水利厅部门预算共25个单位,其中,水利行政机关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个,分别为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自治区灌溉排水发展中心;自治区水利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自治区防汛抗旱调度(信息)中心;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自治区水土保持工作站;自治区红山水库管理局;自治区水文总局及10个所属盟市水文勘测局(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水文勘测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水文勘测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水文勘测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水文勘测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水文勘测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水文勘测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水文勘测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水文勘测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水文勘测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乌海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自治区黄河工程管理局;自治区镫口扬水灌区管理局;自治区水利新闻宣传中心。

        (三)人员情况

        自治区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645, 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6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04人,事业单位人员2475人。实有人员3872人,其中,在职人员 2383人,离休人员39人,退休人员1450人。

        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与上年决算数据变化情况

        (一)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1. 2015年水利厅部门预算安排收入52,661.80万元,支出52,661.80万元;2015年水利厅部门决算收入162,560.57万元,支出163,155.50万元。2015年水利厅部门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109,898.77万元,2015年水利厅部门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110,493.70万元。

        12015年水利厅部门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109,89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5,859.67万元,事业收入增加2,171.65万元,经营收入增加10,871.73万元,其他收入增加995.72万元。增加原因主要:财政拨款增加95,859.67万元,是2015年当年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和政府性基金;事业收入增加2,171.65万元,是水利厅所属有关事业单位决算收入超过预算收入;经营收入增加14,039.10万元,是水利厅所属有关事业单位决算收入超过预算收入;其他收入增加995.72万元,主要为上级有关部门拨入水利厅所属有关事业单位的科研经费及利息收入等。

        22015年水利厅部门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110,49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406.1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4,507.30万元,经营支出增加6,580.3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基本支出增加9,406.10万元,是2015年当年财政追加的水利厅所属有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94,507.30万元,是财政当年下达水利厅所属有关事业单位的水利建设基金、基本建设资金;经营支出增加6,580.30万元,是水利厅所属有关事业单位决算经营支出超过预算经营支出。

        (二)2015年度决算与2014年度变化情况

        2015年水利厅部门决算收入162,560.57万元,支出163,155.50万元;2014年水利厅部门决算收入150,947.03万元,支出147,853.35万元。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较2014年增加11,613.54万元,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较2014年增加15,302.15万元。

        1.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比2014年增加11,613.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17.33万元,事业收入减少203.21万元,经营收入增加5,441.55万元,其他收入减少242.1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17.33万元,是2015年当年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事业收入减少203.21万元,是水利厅所属有关事业单位事业收入比上年减少;经营收入增加5,441.55万元,是水利厅所属有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超过上年等;其他收入减少242.13万元,主要为上级有关部门拨入水利厅所属有关事业单位的科研经费减少等。

        2.2015年水利厅部门决算支出比2014年增加15,30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42.2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661.51万元,经营支出增加1,998.4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642.22万元,是2015年当年财政追加的水利厅所属有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12,661.51万元,是2015年比2014年财政当年下达的水利建设基金增加;经营支出增加1,998.43万元,水利厅所属有关事业单位2015年决算经营支出比上年增加。

        三、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2014年变化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335.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4.10万元,公务接待费1.20万元。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362.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8.45万元,公务接待费4.13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支出27.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24.3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93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0,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0;公务用车购置数(辆)0,公务用车保有量(辆)64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22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161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0,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0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0,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0;公务用车购置数(辆)0,公务用车保有量(辆)74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58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63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0,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0

        四、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2014年变化情况

        2015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405.80万元,201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98万元,2015年比2014年增加80.8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相关要求,着力加强公用经费管理制度建设。水利厅党组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相继制定了《关于落实中央、自治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建设管理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意见》等制度,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增收节支,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打造勤俭节约、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形象,更好的为我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经我厅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国家对我区的水利建设投资逐年增加,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水利部及流域机构交给我厅的各项任务。随着国家对我区水利建设投入的不断增加, 我区水利工程建设任务逐年加重,且我区地域辽阔、东西战线长、南北跨度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任务繁重,我区纳入国家要分步建设实施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如“引绰济辽”、东台子水库、尼尔基、绰勒水利枢纽下游灌区工程、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嫩江干流治理工程,以及重要支流治理工程等一大批项目从项目规划、建议书到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都需要做大量的前期工作;为了确保工程安全和资金安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国家有关部委、自治区有关部门和水利厅对全区水利建设检查指导、开展有关调查研究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各种监督检查力度也不断加大:我区防凌防汛抗旱等工作任务繁重,经常处理突发、应急等事件;尤其是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来,在全区贯彻落实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我区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政策,划定我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红线,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安排,开展“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考核。这些大量的工作都增加了行政运行经费。

        五、2015年与2014年国有资产总量变化情况

        2015年国有资产总量为424,540.68万元,2014 年国有资产总量为374,364.12万元,2015年国有资产总量比2014年增加50176.56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建工程、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等增加。

        附件:

        水利厅2015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