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包头市水土保持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包头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对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是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度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工作负总责。
第三条 考核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考核工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3658商城_365bet娱乐场平台_365bet中文版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牧局、林草局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考核内容主要是各旗县区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的水土保持职责,包括组织领导、总体目标任务、综合治理、预防监管、监测和信息化5方面(具体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见附件)。
组织领导主要考核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建立、投入保障、宣传等情况。总体目标任务主要考核水土保持率变化情况。综合治理主要考核水土流失治理目标完成情况、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和质量效益情况。预防监管主要考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情况。监测和信息化主要考核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情况。
第六条 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90分,不含90分)、合格(60—80分,不含8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
第七条 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程序包括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旗县区自评、市级考评、考核结果反馈。
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市3658商城_365bet娱乐场平台_365bet中文版商市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于每年11月底前制定印发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工作具体要求。
旗县区自评。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和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对本行政区域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形成书面自评报告,于当年12月底前将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市3658商城_365bet娱乐场平台_365bet中文版。
市级考评。市考核工作组按照本办法和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现场抽查情况,对各旗县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及自评报告进行审核,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方式作出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结果等级,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市3658商城_365bet娱乐场平台_365bet中文版通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作为对各旗县区政府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第八条 评定为“优秀”的旗县区人民政府,在水土保持生态项目资金安排和政策上予以优先考虑。评定为“不合格”的旗县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
第九条 考核工作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考核工作中存在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和我市水土保持工作需要,对本办法及考核指标适时进行修订。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3658商城_365bet娱乐场平台_365bet中文版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