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市委书记、市级第一总河湖长丁绣峰主持召开市总河湖长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总河湖长会议精神,听取2022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包头市2023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落实好河湖长制,努力保障好水安全、治理好水环境、保护好水生态,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落实总书记“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的内在要求,事关全市高质量发展。全市各级河湖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保护利用好河湖对我市的极端重要性,立足我市缺水实际,以创新思路和“有解思维”抓好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各项工作,努力探索保障高质量发展用水需求的“包头模式”。
会议强调,要把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摆在突出位置,坚决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全面加强河道生态治理,让人民群众在水生态环境改善上有明显获得感。要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确保汛期河道行洪安全。要坚持经营城市理念,有效利用河湖景观,积极策划一些适宜的文娱活动、旅游项目,让市民更好享受河湖生态保护红利。要统筹做好开源、节流、挖潜、再利用各项工作,像抓降能耗一样抓降水耗,加快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积极稳妥推进水权改革,着力解决好存量问题和新增用水需求,让水资源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河湖长要认真履行河湖管理、治理和保护职责,各级河长办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区域协同、部门联动、全社会关心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格局。要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突出问题、典型问题的问责力度,确保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市领导刘海泉、廉冬、王瑞及市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