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我厅近期对内蒙古拓远质检技术有限公司提交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内蒙古拓远质检技术有限公司满足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乙级)、混凝土工程类(乙级)资质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反映,并书面说明异议内容,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影响资质认定的事项,将按程序颁发证书。
公示时间:2016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
受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
联 系 人:司环宇 0471-5259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