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6日至30日,我厅组织四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区在建重点水利工程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场抽查31项工程。总体来看,各地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高度重视,工程总体进展情况较好,但部分项目建设进度较为滞后,工程质量安全存在隐患,需引起高度重视。现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1.中小河流2009-2012年规划治理项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什拉乌素后河麻什村至羊盖板村段防洪工程(工程完成率87%)、赛罕区什拉乌素后河羊盖板村至呼杀公路段防洪工程(工程完成率87%)、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防洪工程(工程完成率83%)由于征占地问题没有全部解决,导致工程部分段落仍未完工,目前施工处于停滞状态,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2.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都思兔河治理工程批复总投资2915.1万元,2015年下达投资计划2400万元,由于地方财政拨付资金迟缓,导致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目前完成投资1410万元,仅拨付910万元。
3.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窟野河治理工程左岸护岸段征占地问题未解决,影响工程实施。
(二)部分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
嫩江干流治理工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段)监理一标段为内蒙古凯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仅有一名投标文件承诺的监理员在施工现场,且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于2016年4月10日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
(三)部分项目质量控制不规范
1.海拉尔河治理工程(伊敏河段、十六号村段)、嫩江干流治理工程(扎赉特旗段)、洮儿河治理工程(科右前旗段)部分单元工程评定不规范,部分重要隐蔽单元工程验收不规范。
2.西辽河干流治理工程湖南望新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标段铅丝石笼存在漏绑、损坏、平整度差等情况。
3.嫩江干流治理工程(保安沼地区半拉山段)内蒙古黄河工程局股份有限公司标段格宾网片有掉色现象,建议建设单位对格宾网片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格宾网片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4.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忽鸡兔沟护岸工程部分段落格宾石笼填充石料质量和粒径不满足设计要求。
5.大黑河治理工程(卓资山段)1标段浆砌石挡土墙砌筑砂浆不密实,堤岸挡土墙后填土疏松。
(四)部分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1.通辽市毛都水库现场检查发现泄洪隧洞施工中空气流通较差,存在安全隐患。
2.赤峰市沙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泄洪洞出口处的钢筋混凝土挡土墙拆除重建,开挖高边坡存在安全隐患,无安全防护措施。
(五)部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滞后
1.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三座店水库工程由于移民征地、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未完成等原因,竣工验收工作滞后。
2.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黑河治理工程、新城区哈拉沁沟口至生态路桥段河道治理工程、包头市土右旗美岱水库等项目已完工或基本完工,但档案资料整编、竣工决算编制和审计等竣工验收准备工作滞后,影响工程竣工验收。
(六)部分项目运行管理工作不到位
1.大黑河治理工程(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黑河左岸口可板村段)已基本完工,但现场检查发现河道砂石乱采滥挖现象严重,已形成深10多米,宽50米左右,长100多米的大沙坑,距离护岸工程不到30米,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和工程安全。
2.大黑河治理工程(卓资山段)部分河段河道乱采滥挖现象严重,已严重缩窄河道行洪断面,且部分采砂坑已十分靠近岸堤,严重威胁到堤防安全。
二、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水务(水利)局要督促有关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工程占地、移民安置补偿等社会问题,协调地方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建设资金,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各有关建设单位应督促有关参建单位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派驻现场施工和监理人员;责令施工单位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对于可能存在的质量缺陷应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确实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进行返工处理。
(三)通辽市毛都水库、赤峰市沙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完善施工技术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工程顺利实施。
(四)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三座店水库建设管理局应制定验收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抓紧完成移民征地等专项验收,组织各参建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力争工程早日完成竣工验收。
(五)呼和浩特市、包头市3658商城_365bet娱乐场平台_365bet中文版应督促赛罕区大黑河治理工程、新城区哈拉沁沟口至生态路桥段河道治理工程、土右旗美岱水库等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完成档案资料整编、竣工决算编制和审计等竣工验收准备工作,早日完成竣工验收。
(六)赛罕区、卓资县3658商城_365bet娱乐场平台_365bet中文版要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加强河道采砂检查和执法工作,对违法违规乱采滥挖行为要责令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请有关盟市水务(水利)局对上述问题抓紧整改,并将整改意见落实情况于2016年8月15日前报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我厅将视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复查。
(二)请各盟市水务(水利)局对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开展督导检查,针对本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确保在建水利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三)目前已进入主汛期,加之今年气候异常,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各项度汛措施,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