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46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2022年3月15日--3月31日我局接受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2年4月1日--7日。联系电话:0472--5919412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备注 |
1 | 包头市希拉穆仁至百灵庙公路改建工程 | 包头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 达茂旗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 | 2022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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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头石拐区东梁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 石拐区 | 内蒙古春田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内蒙古春田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22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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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固阳金山110千伏变扩建及第二电源工程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 固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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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31日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