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复议和诉讼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包头市水务局网站查阅和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市水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富强中路17号;邮编:014030;联系电话:0472-5919303)。
一、概述
2015年,市水务局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按照市委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全面推进水务工作有机结合,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质量和水平,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职能
局党委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对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职责,为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确保了公开工作有力推进和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职能
为规范信息公开和行政审批行为,一是完善运行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审批、重大行政决策、投诉举报等行政职权的办理制度和程序,做到行政审批事项有依据,服务有规范,结果有监督。二是加强监督监管。实行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加强了对政务公开事项的制约和监督。通过聘请行风评议员、开设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提高监管力度和水平,加强了对行政许可事后的日常监管。同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层层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三)整合资源,优化政务服务
建设政务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细化质量方针和质量管理目标,规范业务经办、监督考核和内审整改工作流程,优化调整行政许可和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文书,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健全经办过程时效监管措施。推进行政许可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建立政务服务质量有效管控和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以政务公开为契机,强化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局机关门户网站全年共采集各类信息537条,发布431条。
(四)规范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及局系统门户网站等媒介,大力宣传水务政策,及时公开各项涉水信息。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工作。按照市政府部署,对所有涉水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再次清理,全年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73件,办结率100%,所有审批事项实现零投诉。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形式
1.系统门户网站。2015年,作为局系统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公布各类信息。
2.水务信息。2015年,共编印《包头水务信息》83期共83份,及时公开涉水政策落实、工作进展、阶段性工作总结、调研报告等内容的信息,发送局系统各单位、科室和全市各旗县区水务主管部门等部门。累计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140条。
3.新闻媒体。2015年,在自治区、市级各主要媒体发布新闻信息49篇次。
4、行风热线。按照市政府安排,全年我局共参加行风热线2次。
5、市政府2015年没有召开水务工作方面的新闻发布会。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市水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市水务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还不平衡。
2015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践经验,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 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推动水务工作的强大动力,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加强对局系统文件公开工作的监管,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把信息公开与新闻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公开发布信息。
(二)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加强对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进一步明确答复责任,严格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探索建立信息公开专家咨询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满足申请人的信息需求。
(三)完善公开文件无纸化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开文件发布系统功能,规范公开文件发布程序,提高信息公开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