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
2015年,全市总用水量105933万立方米(含再生水),比上年有所增加。现将2015年包头市蓄水动态、供用水量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黄 河 过 境 流 量
黄河流经包头市南缘,长约220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259.56亿立方米,是我市可利用的重要地表客水资源。2015年,黄河过境水量少于上年,内蒙古段入境年径流量(石嘴山断面)约211.56亿立方米,包头段入境年径流量(三湖河断面)约156.54亿立方米,内蒙段出境年径流量(头道拐断面)约142.17亿立方米。
二、蓄 水 动 态
我市现有蓄水工程中,可蓄水的中小型水库有12座,总蓄水库容为1.43亿立米。目前有供水能力的水库有昆都仑、黄花滩、美岱水库和阿塔山四座中型水库。2015年,年末和年初蓄水量分别为1526万立方米和2087万立方米,年末蓄水比年初少561万立方米。
三、水 资 源 利 用
2015年,全市水资源取用水总量105933万立方米,地表水源供水量为64708万立方米,占总供水的61.1%,其中蓄引水工程供水2638万立方米,提水工程供水62070万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36157万立方米,占总供水的34.1%;再生水5068万立方米,占总供水的4.8%。
全市各行业用水总量105933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189万立方米。农业用水在各行业中仍居首位,全市农业用水量69210万立方米,占总水量的65.3%,比上年增加3600万立方米;工业用新水量25198万立方米,占总水量的23.8%,比上年减少1231万立方米,工业重复用水量201811万立方米,总用水量227009万立方米,重复利用率88.9%;城镇生活综合用水量11525万立方米,占总水量的10.9%,比上年增加820万立方米。
从行政分区看,城郊区(含九原区)用水量50778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47.9%;土右旗用水量43184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40.8%;石拐区用水量1097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0%;固阳县用水量5680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5.4%;达茂旗(含白云矿区)用水量5194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4.9%。
我市人均用水量374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5.27立方米,工业平均水重复利用率为88.9%,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为245立方米,城镇综合生活日均用水量91升/人,农村生活日均用水量为65升/人(不含牲畜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