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包头中冶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包水罚字(2017)第007号 |
案件名称: |
包头中冶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 |
9115020055811391xu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魏志宏 |
行政处罚结果: |
罚款贰万元已缴纳 |
处罚生效期: |
2017年6月7日 |
处罚截止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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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包头市3658商城_365bet娱乐场平台_365bet中文版 |
地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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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
已缴纳 |
信息提供部门: |
包头市水政综合执法局 |
公示日期: |
内蒙古包头市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
包水罚字(2017)第007号 |
被处罚人(单位) 包头中冶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身份证件、社会组织登记)号9115020055811391xu
现查明 你单位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
以上事实有 现场照片、调查笔录、勘查笔录 等证据证实。
根据以上事实。你单位(个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的规定,现给予你单位(个人)以下行政处罚:
1、 补办相关取水手续。
2、 罚款20000元整。
罚款限于2017年 6 月 17 日前自行交至 包头市水政综合执法局 银行财政专户。逾期不交,按日加处百分之三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的,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或包头市人民政府 申请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限届满,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处罚人签字:陈改革、乔培军 包头市3658商城_365bet娱乐场平台_365bet中文版
2017年6月7日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