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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利用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2日   作者:包头市3658商城_365bet娱乐场平台_365bet中文版    来源:包头市3658商城_365bet娱乐场平台_365bet中文版    【字体: 】   阅读:

        关于对《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再生水利用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利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公众和有关单位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312日至2022年328日。

        2.电子邮箱:btsswjbgs@163.com

        3.联系电话:0472-5919406(传真)

         

        附件:《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利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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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12日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再生水利用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改善水生态环境,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现将我市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利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充分认识再生水利用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和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核心,统筹兼顾用好再生水,实现再生水有效保障、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目标

        工作要求

          (一)规划与建设

          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确定供水、排水、生态环境保护及城市基础设施总体布局时,要统筹考虑再生水利用的发展目标及布局。

        2、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本区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再生水资源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本区域水资源规划编制再生水水资源利用规划,经本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部门要将批准再生水资源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和再生水水资源利用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

        3、市、旗县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实施再生水资源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按年度完成工作任务

        4、具备再生水利用条件的发电、冷却、洗涤、锅炉等工业用水,景观水体河道补水、林草培育、城镇绿化、湿地生态环境用水,道路喷洒、车辆清洗、建筑施工、公厕冲洗市政用水其他适宜使用再生水的用户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使用再生水

         5、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时,应当结合再生水利用条件确定建设项目再生水最低利用量,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

          (二)运营与管理

        1、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用水指标要求等确定本市重点行业的再生水使用指标。对具备再生水利用条件的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将再生水纳入水量分配指标。无正当理由未使用再生水的,限制其使用其他常规水源。

        2、再生水用户用水实行装表计量,按计量器具计量的水量结算水费。

        3、再生水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再生水价格。对于提供公共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景观环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单位和个人使用再生水免交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

        4、再生水运营单位必须保证再生水水质、供水水压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发生灾害事故或者突发事件,要及时组织抢修,并通知用户,报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因施工、维修、检查等原因需要停水,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并在限定的时间内恢复供水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向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4、再生水利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以计量器具为界划分,计量器具(含)以外的再生水利用设施,由再生水运营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计量器具以内的再生水利用设施由再生水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自建再生水利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其产权人负责

        5、再生水利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人应当在再生水设施的出水口处标注“非饮用水”字样。再生水设施的管道、水箱等设备外表应当全部涂成浅绿色,并严禁与其它供水设施直接连接。

          6、再生水运营单位应当健全再生水水质检测制度,设置再生水水质检测机构,配备相应的检验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并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水质检测规范,做好再生水水质检测工作。不具备相应再生水水质检测能力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再生水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7、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前端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溶解性总固体的管控,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8、再生水用户应当在接到水费缴纳通知15日内,向再生水运营单位缴纳再生水水费。再生水用户逾期一个月不缴纳再生水水费的,再生水运营单位有权按规定对再生水用户采取停水措施。用户缴清欠费后,应当24小时恢复供水。

          、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主体。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再生水利用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工作;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固阳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再生水管理工作,接受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统筹规划再生水水资源利用。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再生水利用相关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再生水利用的发展目标及布局。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前端工业企业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水质进行监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其他部门移交的违规线索的查办。除上述外,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农牧、卫生林业和草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再生水管理相关工作。

        2、拓宽投融资渠道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市政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维护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计划计划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实施。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再生水利用建设项目。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手段。

        3、加大宣传力度。各旗县区、各部门要加大再生水利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公共媒体、网络、公众号,不断提高公众和用户对再生水利用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形成全社会惜水、节水、爱水的浓厚氛围,推动再生水利用事业的发展。